癌症發生的幾個步驟 (簡易版):
癌症如何形成的? (詳細版)
1.基因突變 (mutation):
包括抽菸、喝酒、檳榔、紫外線、病毒感染、其他致癌物對基因的破壞,或是突變基因的遺傳,或是細胞分裂過程中發生的錯誤,都可能導致某些細胞產生基因突變。
2.基因無法修復 (repair):
基因遭受破壞之後,細胞會想辦法去修復它,如果修復好就沒事了,萬一細胞修復的功能也出問題,那就進到下個步驟。
3.沒有啟動自殺程序:
如果無法修復,細胞應該要啟動自殺程序,造成細胞凋零死亡 (apoptosis),但癌細胞不會啟動自殺程序。
4.突變位於致癌基因 (oncogene):
無法修復又沒有啟動自殺程序的細胞,尚無法成為癌細胞, 還需要出錯的地方,剛好位在致癌基因上,才能讓這個細胞不斷的生長,成為腫瘤。
5. 抑癌基因也出問題 (tumor suppressor gene):
儘管致癌基因出了問題,細胞還可以藉由抑癌基因來抑制細胞的生長,若連抑癌基因都出了問題,這個細胞就很有可能變成一個癌細胞。
6.逃過免疫細胞攻擊 (免疫逃脫, immune escape):
就算這個細胞已經變成癌細胞,還必須面對我們體內免疫細胞的攻擊,人體為數眾多的免疫細胞,可以辨識出癌細胞並且將它殺死,癌細胞必須逃過免疫系統的攻擊,才能存活下來並且不斷分裂長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