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為"我就要你好好的"電影海報 |
當醫生這麼多年來, 我的心得是,當病患可以治癒的時候,我會告訴病人跟家屬, 我們應該冒著風險,盡量爭取痊癒的機會;但當病患已經無法痊癒的時候,我則會告訴他們,我們應該盡量讓病人在生活品質好的情況下, 盡量活久一點。什麼是生活品質好的活著呢?就是身體沒有太大病痛、頭腦清楚、可以跟家人互動、甚至有自己照顧自己的能力,這樣才是有品質的活著。
好好的活著
假如說這個病人還年輕,體能還不錯,而且他得到的癌症對藥物的治療效果很好,副作用也還受的了,那就鼓勵他接受治療。舉個例子來說好了,第四期肺癌的患者,如果有表皮生長因子基因突變,使用標靶藥物治療大部分效果都很好,第一線的標靶藥物幾乎可以讓病人維持將近1年的時間,就算之後腫瘤隊標靶藥物產生抗藥性,可能還有第二代標靶藥化療藥物,甚至免疫治療和臨床試驗等治療,也許病患又可以延長兩三年的生命,而且生活品質不會太差,這樣就是有品質的活著。至於延長這兩三年的生命,到底值得健保用多少資源去換取,個人要花多少錢在自費治療上,我覺得這就是見仁見智的問題,沒有標準答案 了。
相反的情況,假設是一個 80歲的老人家罹患胰臟癌,合併多處轉移、黃疸 ,且這個病人體能虛弱、有輕微失智、大部分時間只能坐輪椅。因為化學藥物治療對胰臟癌的效果並不是很好,而且對這樣的老人家帶來的副作用可能很大,這樣的病人接受治療時,往往還等不及藥物發揮作用,就可能因為副作用而有生命危險,甚至死亡。這樣的病人,我們可能會建議選擇安寧療法,讓病患不要承受太多痛苦,也許是比較好的選擇。
但有一種狀況如果不治療,我們都會覺得非常可惜。比如說一個中年女性罹患第二期乳癌,明明開刀就可以將腫瘤完全切除,即使手術後要接受輔助性化療,通常打個幾次就結束了,這樣的治療就可以可能讓病人有80%以上的機會可以痊癒。痊癒的意思就是說"癌症完全殺死了"、"身體完全健康了"。如果病患不接受治療,拖到癌症轉移出去,變成第四期的乳癌,從本來可以治癒,變成無藥可救,這樣就非常可惜了。
還有一種狀況也是不治療有點可惜的,就是像血癌、淋巴癌這樣的血液惡性腫瘤,這類癌症聽起來很嚇人,但是很多淋巴癌如果接受化療加標靶藥物治療,可能有一半的機會可以痊癒 (還不錯吧),如果因為害怕化療,去選擇沒有根據的偏方療法,錯失可以痊癒的機會,那就非常的可惜了。
結論
身為腫瘤科醫師,我給病人的建議是:
1.如果這個癌症是可以治癒的,那我們應該接受治療可能的風險,包括:併發症、副作用,一起努力把癌症治癒。
2.如果這個癌症是無法治癒的,那我會希望可以讓病人有品質的活著。